![]() |
|
首頁 > 美迪醫訊 > 內地與香港中醫醫療合作須審批 |
內地與香港中醫醫療合作須審批 【?2001-12-28 發布?】 美迪醫訊
為促進和保障兩地中醫藥交流與合作健康有序地發展,《關于加強內地與香港中醫醫療合作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各地區、各單位與香港有關機構進行中醫醫療合作,應嚴格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內地有關醫療機構管理法規及香港當地法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作為內地中醫藥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對各地區、各單位與香港有關機構開展的中醫醫療合作進行統籌管理和協調;內地有關單位或人員擬同香港有關機構進行中醫醫療合作時,應先將合作意向書報所在省(區、市)中醫藥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再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進行立項審批。合作項目獲批準后,方可按現行規定辦理簽約或人員赴港手續;內地有關單位或人員與香港方面進行中醫醫療合作的對象限定為香港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的附屬醫院、教學醫院及其他經合法注冊的醫療機構,合作項目限定為中醫臨床教學、科研以及與之相關的中醫醫療活動;內地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批準不得在香港與任何機構或個人合作或獨立開辦中醫醫院、中醫診所,也不得以任何名義在香港從事行醫、義診等中醫醫療活動;各地方外辦(港澳辦)不得批準任何人員持訪港簽證赴港從事上述活動;對違反有關規定,擅自在香港組織開辦中醫醫療機構、開展中醫醫療活動或變相組織各種中醫醫療活動者,將嚴肅查處,同時追究領導責任。/**/ 本文關鍵字:
中醫
《美迪醫訊》歡迎您參與新聞投稿,業務咨詢: 美迪醫療網業務咨詢
更多關于 中醫 的新聞
《上海醫療器械批發》產品推薦
|
合作支持:中華醫學會 | 中華醫院管理學會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家用護理器械商城 | 國藥勵展展覽有限責任公 | 醫學裝備協會 |
刊登廣告 | 友情鏈接 | 廣告代理商加盟 | 關于美迪 | 法律聲明 | 隱私保護 | 網站地圖 |
把美迪網放進收藏夾 把美迪醫療網介紹給我的朋友 給美迪醫療網留言
美迪醫療網廣告業務聯系:021-51601230 產品咨詢業務聯系:021-51601230 傳真:021-56532303 ![]()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許可證:(滬)-經營性-2009-0003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090029 ![]() ![]() ![]() 公安備案號 31010602000199 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滬靜藥監械經營許20210003號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 滬靜藥監械經營備20220042號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108676284138X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書:(滬)-非經營性-2023-0081 |